外事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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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治医学院因公出国(境)人员外事廉政注意事项告知书

发布日期:2017-10-11    点击数:

长治医学院因公出国(境)人员

外事廉政注意事项告知书

为加强因公出国(境)管理,确保组团在国(境)外期间不发生违法、违规、违纪事件,出访顺利,特别提醒外出人员注意:

1、所有因公出国(境)教职工均需办理因公出国(境)手续,使用公务护照,并通过省外办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,严禁持因私护照出国绕开组织审批。

2、不得在未编制因公出国(境)计划的情况下出国,应严格按照报批出访团组计划(需变更计划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调变更),获得任务批件;必须申报经费预算。

3、不得擅自更改行程或延长境外停留时间,不得超范围、超标准列支或由企事业单位承担出国(境)费用。

4、每位外出人员请仔细研读《长治医学院因公临时出国(境)审批与管理办法》和《长治医学院因公出国(境)经费管理办法》,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
5、认真填写《山西省因公出国(境)人员外事讲纪律承诺书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