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教职工:
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需要自行查看国家留学网的申报内容,并于各项目的截止日期前一周,报送相关申请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科技楼1011室),咨询电话:3151098。
附:
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
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2016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9000名。根据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计划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选派办法
根据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,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采取“个人申请,单位推荐,专家评审,择优录取”的方式选拔。符合申请条件者,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,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。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公布《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》,具体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(http://www.csc.edu.cn)。
二、申请方式
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。请各单位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急需学科,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计划进行项目申请。
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阅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简章,了解选派计划、选派类别、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;按留学身份、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,了解具体选派办法,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;经所在单位同意后,按所申请项目及渠道确定的申请时间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;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。书面申请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,不受理个人报送。
由省教育厅受理的项目,各推荐单位应先认真审核申请材料,填写《单位推荐意见表》,加盖单位公章,将书面材料一式1份(“地方合作项目”一式3份)正反面打印后按顺序整理成册,并及时以书面文件报我厅,同时将每位申请人“单位推荐意见”的电子文档(不超过500字)汇总后发至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。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,确保真实完整,杜绝弄虚作假。省教育厅将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信息,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。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国家留学网“2016年留学项目专栏”。
三、申报时间
1.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:1月5日-15日申请,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。
2.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:3月20日-4月5日申请,5月公布录取结果(部分中外合作协议/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/机构确认录取结果,公布时间略晚)。
3.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:3月20日-4月5日申请,5月公布录取结果。
4.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:项目申请时间:2015年11月15日-25日;人选申报时间: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-5月5日申请,5月公布录取结果;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-30日申请,10月公布录取结果。
5.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:第一批4月1日-15日申请,5月公布录取结果;第二批9月1日-10日申请,10月公布录取结果。
6.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:
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:4月1日-15日申请,7月公布录取结果。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。
7.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:3月20-30日申请,5月公布录取结果。
8.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:3月20日-4月5日申请,5月公布录取结果。
9.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及国外合作项目应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认真了解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派政策。如申请人不可重复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;地方合作项目须在申报前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;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未按期出国学习的人员,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;自2015年起,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,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。要注意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选派政策的调整,特别是关于留学资格有效期以及留学期限等的调整。
2.切实加强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过程和目标管理。留学人员录取后,推选单位应合理安排其工作,保证按期派出,并及时将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报省教育厅;在留学人员派出前,应组织或配合组织好行前教育,对其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,并指导、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;在留学人员派出后,应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,保持定期联系,督促留学人员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》、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》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(领)馆办理报到手续,认真落实好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访问学者类别“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”的规定,协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;在留学人员回国后,应考核其留学成果,确保留学效益。省教育厅适时开展抽查,对存在“派出前无要求”“派出后无跟踪监督”等情况的单位,将给予通报或暂停、减少其公派出国项目申报。
3.认真组织申报工作。各单位要及时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宣传和咨询工作,积极鼓励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者报名。各单位要详细了解网上受理时间,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,并及时提交纸质材料。
联 系 人:张云鹏
联系电话:0351—3041061 3046623
电子邮箱:sxjygjc2015@163.com
山西省教育厅
2016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