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教职工:
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2013年9月15日前报送相关申请材料至外事处(科技楼1011室)。
附件:
晋留管办发〔2013〕10号
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关于申报二○一四年度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
科研项目的通知
省教育厅,省科技厅,省经信委:
为加快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、大力推进和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,进一步完善发展思路,强化政策措施,实施人才强省战略,改善回国留学人员的科研工作条件,促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,更好地为我省教育、科研和经济建设服务,省留学办于2013年6月20日起开始受理2014年省筹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经费申报,具体要求按晋留管发(2001)4号文执行。
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“十二五”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和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,重点支持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;主导产业;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;市场前景好、见效快的短、平、快项目;基础研究有国际前沿水平的项目;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;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政策研究。
单位学术组织要对申报资助项目的科学意义、研究特色和创新点、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,从严掌握,择优上报。
(一)普通项目
今年安排130项左右,每项额度为3-10万元人民币。
对两次(两次及以上)获得省筹科研资助又再次申报者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:1、省筹科研资助项目近三年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者;2、近三年获得国家科研项目的负责人。
(二)重点项目
为切实解决山西省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,加大对重点资助项目的扶持力度,加强自主创新,支持条件成熟的科研成果产业化,今年继续安排6项左右的重点项目,每项额度为20-30万元人民币。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是:1. 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及安全生产;2.新材料转化;3.环境治理及清洁生产;4.工业自动化控制;5.量子调控与信息技术;6.精细化学品;7.重大疾病诊断、治疗的新技术、新方法;8.中药现代化技术;9. 现代农畜产品养殖、深加工技术与食品质量安全;10. 农作物、林果新品种选育及示范;11. 农产品产后推广及增值技术;12. 生态建设。
重点项目申报条件:申报人必须主持或曾主持完成国家项目;对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较高的学术造诣;是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者(第一主持人);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;课题组成员具有副高级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不少于三分之二。申报时需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,由省留学办组织专家评审。对立项课题当年支付确定经费的60%,其余部分待课题通过验收后支付。
项目批准立项后,项目负责人须与省留学办签订科研资助项目合同书。科研资助表格可通过山西省留学人员信息网(www.sxscc.com.cn)直接下载,申请者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留学办一份,并同时报各归口部门二份,各归口部门将初审合格材料于2013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留学办。
各申报受理机构电话:
省留学办: 0351-3119520
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: 0351-3041061
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: 0351-4068003
省经信委综合处: 0351-3046257
二○一三年六月十三日
抄送:各有关单位。
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印发